沈阳2021中考 八类考生可加分 照顾录取!

发布于 2021-05-19 14:02 ,所属分类:中考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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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年5月18日正式宣布,烈士子女、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八类考生可加分及照顾录取。

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按考生志愿照顾录取。符合《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辽宁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的军人子女,按规定给予优待。符合《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军队、武警部队教育优待标准执行。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符合《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照顾10分录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一线医务人员是指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一线工作的会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直接病例标本等。 卫生部门的部署或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包括沈阳省医疗卫生机构和驻沈阳的医疗卫生机构)其中,执行一级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在卫生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和收容医院隔离区或其他治疗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参与患者治疗的人员, 直接开展病例标本采集、病原体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湖北省发热门诊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 其他都是执行二级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获得省或部级表彰或实施一级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录取照顾得10分。执行二级标准的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入院照顾5分。申请就读沈阳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根据家长和考生的一致意愿,直接录取。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因公死亡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的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被授予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命名并获得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照顾5分参加录取。执行《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西藏、新疆干部、人才子女(含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的西藏、新疆教师)、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同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录取照顾10分。户籍在沈阳少数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录取照顾5分。双语教育民族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录取照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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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申请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办理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均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种。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上予以照顾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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