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学科本体性知识系统探究②】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学科本体性知识研究基于课程主要素材的内容分析

发布于 2021-05-23 10:16 ,所属分类:政治考试学习资料





我们借助文本分析法,对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和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进行文本对照和分析,归纳、提炼出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本体性知识框架的七大领域:健康安全、道德品质、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地理环境、法律法规、科学技术。本文将以上述七个领域为基本框架,深入探索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本体性知识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帮助教师把握课程与教材所指向的学科本体性知识的基本范畴、内容及价值要义。



一、基于课程素材对小学道德与法治

学科本体知识的领域归纳


在对课程标准进行文本分析时,重点围绕课程的三条主线(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四个方面(健康、安全地生活,愉快、积极地生活,负责任、有爱心地生活,动手动脑、有创意地生活)、课程所对应的儿童生活领域(家庭、学校、社区、国家、世界),及其包括的主要因素(社会环境、社会活动、社会关系),对应教材研究所得学科本体性知识维度进行补充完善。

在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中,道德品质领域的知识点数量涉及最多,占教材知识点总数的37.90%;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点数量最少,占教材知识点总数的3.20%;七个领域知识点数量由多到少依次为:道德品质、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法律法规、健康安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在课程标准中,七个领域知识点数量由多到少依次为:道德品质、地理环境、健康安全、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学科本体知识领域的占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学科和教学的凸显价值。由上述统计可知,对儿童道德品质的培养与发展成为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的核心价值与根本目标。


二、基于七大领域的小学道德与法治

学科本体知识分析

我们尝试基于上述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本体性知识框架,结合对课程标准和统编教材内容的对应,阐释七大领域知识体系的价值诉求,探索领域知识的目标侧重,细化各领域知识的具体内容。同时,对学科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储备提供建议。

(一)道德品质领域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核心目标即引导儿童的品德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基于课程这一核心价值旨归,道德品质领域的知识必然成为学科本体性知识的核心部分。在课程标准中,涵盖爱亲敬长、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等道德情感,自信向上、诚实勇敢、自尊自律、有责任心等意志品质,友好交往、合作等知识与方法,遵守公德、奉献公益等社会道德规范。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内容涉及儿童生活的各个领域,覆盖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道德品质领域的相关知识关联整体、贯穿始终。

在道德品质领域,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须努力达到:牢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道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以及当代中国倡导的美德;明晰良好品质的基本维度和具体内容;清楚社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基于如上知识体系,教师应关联学习相关的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背景理论和知识,结合有效促进学生道德品质发展的途径与方法,将知识予以转化,帮助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丰富道德认知,培育道德情感,磨练道德意志,促进道德行为。

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给学科教师的启迪是,在对学科本体性知识的学习和运用过程中,须严格依据学科特性和核心价值旨归,遵循学科本体性知识的基本原理,避免将道德品质领域与其他领域知识割裂呈现的做法,从而完整体现学科本体性知识的价值。

(二)健康安全领域

健康与安全是儿童身心成长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课程标准中,针对小学阶段儿童成长和发展需要的健康安全知识主要包括:饮食和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知识,疾病预防与保健常识,心理健康知识,活动与交通、网络与通信安全,自然灾害常识、自护自救知识等。教材文本中涉及健康安全领域的知识点数量位列七个领域知识点数量的第二位,相关单元和主题分布也较为广泛。自一年级到六年级,教材围绕学生个人、家庭、学校、社会、自然等不同生活领域,适应不同年级儿童成长和发展的特点与需求,分别针对个体健康与卫生,家庭、学校与公共安全,游戏与活动安全,生命意识与保护,交通安全,灾害防护与自救,网络与通信安全,健康生活等内容主题展开教育。

学科教师需要熟悉并了解身体和心理健康知识,生命安全和气候、环境、灾害等相关背景知识。在教学应用与落实过程中,应基于儿童基本行为习惯的养成,以相关意志品质的培养为基础,以树立健康与安全意识为重点,避免知识与技能的单向传授与灌输。

(三)地理环境领域

地理和环境教育是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必要的地理环境知识,掌握探索地理与环境知识的方法,是建立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基础。课程标准沿着“人与自然”这条主线,以儿童不断扩大的生活领域为基本思路,从社区与家乡的自然和生态环境,祖国的疆域、地形地貌、江河山岳,地域环境的状况与差异等,以及大洲、大洋、环境等世界地理常识建构课程在地理环境领域的知识内容。统编教材在地理环境知识方面的体现基本集中在中高年级,尤其以高年级居多。

据此,学科教师需要掌握三个维度的知识——资源环境与国家安全、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在资源环境与国家安全方面,教师需要知道基本的自然资源及其分布,其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理解资源与环境对国家安全的意义;在自然领域,教师要掌握基础自然地理、海洋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分布等相关知识;在人文领域,应该掌握区域发展、旅游地理、政治地理等相关知识;同时,作为学习地理的工具性知识,熟悉地图知识非常重要。此外,教师还应对本地的乡土资源有所了解,以开发与利用本地地理环境资源,保障学科知识与儿童实际生活的关联性和贴近度。

(四)政治经济领域

政治经济领域的知识是国情常识和世界常识的重要组成,也是中小学生必备的知识系统。作为小学生,在政治领域需要了解我国的重要制度、基本国策、发展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常识性知识;了解中国共产党、少先队的基本知识;了解国际社会的基本规则、国际组织等。在经济方面,熟悉家庭经济生活,初步了解国家和社会经济形态;了解人类的生产、消费活动和相关常识,了解我国工业、农业的发展状况,知道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基本概念和意义。在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政治经济领域的知识内容主要分布在高年级。

我们尝试依据政治知识的四个维度,即国家制度、政党和政治制度、民族制度、国际社会与外交,确定学科教师需要掌握的知识体系和基本内容:在国家制度方面,需要知道关于我国的国体、政治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公民与国家的相关知识;在政党和政治制度方面,需要了解政党与政权的相关概念,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民族制度方面,要明晰我国的民族政策;在国际交流方面,知道关于当前国际社会、我国的外交政策等的相关知识。在经济知识方面,须学习、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常识;知道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政策,发展和成就;能够阐释本地区人们的生活与经济的关系。

(五)历史文化领域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统艺术、民俗文化,中国的历史古迹、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世界的文明成就、文化成果,习俗、艺术;人类的发展进程等,构成了道德与法治学科历史文化领域的知识内容。在学科领域,这些内容对于激发学生学习历史文化的兴趣,树立文化自信,认同与欣赏不同民族和不同的文化创造等道德素养,具有重要意义与价值。

依据历史文化领域的知识框架,学科教师须具有世界历史文化和中国历史文化两个体系的知识储备。中国历史文化知识主要包括中国古代及近现代的民俗文化知识、传统节日知识、文化遗产知识、历史事件、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等的相关知识;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等。世界历史文化知识包括世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文化成果,世界文明遗产,宗教与风俗,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等。

(六)法律法规领域

法律法规领域的知识构建既着眼于满足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国家对公民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基于课程基本要求和教材框架的梳理,在法律法规知识领域,学科教师须对国家法律体系、根本大法等基本法律常识,我国的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法规的作用有所了解;熟悉我国颁布的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的法条内容与要求。在相关知识应用中,教师应立足普及宪法常识的根本,帮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

(七)科学技术领域

由于科学技术渗透于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内容标准中将科技领域的知识渗透于生产、生活的主题框架中。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以及社会进步所显现的科技进步与发展,均涵盖了科技成就和发展史的知识。教材遵循“以生活的逻辑”建构知识,而非“以知识的逻辑实施教学”的原则,将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渗透于不同的生活主题内容中。

道德与法治学科以科学技术作为学科本体知识的重要领域,其价值在于教育和引导学生以知识为基础,探索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人们生活、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教师在了解科学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律为对象的本质,掌握科技成果与成就,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与脉络等知识的前提下,要将科技与人的发展、与社会生产生活、与人类文明进步建立关联,进而引导学生辩证地认识科学技术,深入探索科学技术的价值。

道德与法治学科本体性知识的构建和运用,其核心价值在于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道德水平的提升。例如,地理、历史、民族、文化等知识将有效协助学生体会祖国的辽阔、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引导学生珍视祖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形成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了解交通、通信、传媒、科技以及新中国的发展历史,其核心目的在于助力学生充分感受祖国的发展与进步,启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等。总之,知识的建立和运用应充分服从和服务于课程品德教育的要求。



作者及其单位:郭靖华,周娜,孔德阳,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19级德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张新颜,济南市天桥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的专业素养与培育机制研究”(审批号:DEA190360)阶段性成果。




本文原刊于《中小学德育》

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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