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教资】8地国考教资笔试退费通知汇总!

发布于 2021-11-08 22:17 ,所属分类:国考学习资料


21下教资笔试退费公告汇总

点击下方“”查看原文公告

西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告知书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经请示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对确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申请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延长半年。具体事项如下:

一、退费对象

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

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

二、退费办法

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11月2日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本校相关部门登记核实,由学校统一上报;

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提供街道办(社区)或疾控部门出具的证明,11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明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申请退费。办理申请退费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退费事宜在本次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请保持原缴费账户正常使用。

特此告知。

附件:

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因疫情缺考退费的通知


经与教育部沟通,因疫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感谢广大考生对教师资格考试的、理解和支持!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30日

西


关于受理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山西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费的公告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个别市采取了管控措施,导致少量考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研究,同意为此类考生办理退费,费用按原缴费渠道返还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附件1)。

2.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三、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请于11月5日前将"考生退费申请表"、"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他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指定邮箱(附件2),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可视同自愿放弃。

四、有关要求

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申请材料,考区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比对,弄虚作假骗取退费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一:考生退费申请表(扫描ErWeiMa下载附件)

附件2:

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因我省遵义市及省外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为防止疫情扩散,受此影响地区采取了地方临时管控措施,导致部分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解决考生实际问题,经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对我省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费全额退费及延长笔试成绩有效期的处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退费

(一)受理退费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5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退费申请方式

考生在受理时段内发送申请邮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到报考考区指定邮箱(附后),将所需证明材料图片制成rar或者zip格式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

(三)申请退费条件及证明材料

1.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考生因疫情防控措施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发送材料为: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证明。

2.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考生身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或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上传材料为:“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本人行程界面截图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临时管控证明。

3.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考生身处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外,而考点位于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的考生。

上传材料为:“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本人行程界面截图或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出具部门公章。不符合上述退费条件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不做任何处理。

(四)退费方式

受理期结束后,各考区对提交申请考生信息逐一甄别,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由省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按考生原交费途径统一进行退费。

二、关于成绩有效期

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30日

内蒙古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退费原因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一、受理时间及要求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于11月1日—5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在线提交退费申请,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选择“退费原因”,并上传证明材料。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条件和证明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提出退费申请:

1.目前发生疫情盟市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的考生,以及从外省区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区的考生;

2.因疫情防控措施,于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3.考前14天(10月16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健康码”、“行程卡”为非绿色,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显示考生信息的非绿色“健康码”或“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和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

2.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村、嘎查)或街道(乡镇、苏木)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

3.考前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行程票据(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三、合格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关于因疫情原因退费的有关说明

2021年10月30日,我省进行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属考区提出退费申请。

考生提交的申请中,须说明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原因,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过邮箱发送到所属考区,由考区核实后逐级上报。邮件主题为“NTCE退费申请+考生准考证号码”。如持有10月2日至11月5日期间异常健康码或者行程码,隔离证明或说明,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以及其他证明,以截图或照片形式一并提交。

经核准退费的考生,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无成绩,各科目报名费将按原缴费通道全额退回。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退费申请受理时间11月1日-5日,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各考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 14:30-17:00)及邮箱如下: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1129

paodanke@126.com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38372

jszgcjfh@163.com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30

jzbs0335@sina.com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69

hdjszgks@163.com

邢台市自考办公室

0319-2235068

xtskxtsk@163.com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9

bdchengkao@263.net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zjkksysk@sina.com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0314-2130391

0314-2131563

408250493@qq.com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827

0317-3170763

czgq110@126.com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807

langfangntce@126.com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4430

hsjszgbs@163.com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31日

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向所在考区提交退费申请,经考区核准符合退费条件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原因没有准备好相关材料被挡在考点外面的考生或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在退费范围之内。

一、受理时间及要求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于11月1日-5日向所在考区提交退费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以及退费原因,并附上证明材料。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条件和证明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提出退费申请:

1.因疫情防控措施,于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2.考前14天(10月16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健康码”、“行程卡”为非绿色,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显示考生信息的非绿色“健康码”或“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和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检测时间需符合参考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2.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或街道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

3.考前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行程票据(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三、合格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电话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1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受理范围

因确诊或隔离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

三、受理要求

考生需提供退费证明材料,包括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隔离通知的照片或公告截图等,并将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四、退费说明

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费渠道全额退回,其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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