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退还后,如何在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热点问答来啦

发布于 2022-06-29 09:43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近期收到税务部门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注意啦,期末留抵退税退还增值税后,如何在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什么时间开始抵减?一文带您了解相关操作。


问题1: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抵减城建税计税依据从什么时间开始,当期未抵减完的是否可以结转抵减?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划重点: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问题2:企业收到税务部门核准增值税免抵税额,对增值税免抵税额征收的城建税,是否可以用增值税留抵退税额抵减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答:可以,增值税留抵退税额抵减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增值税免抵税额。
问题3:企业申请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退还后,在哪里可查看到本企业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的额度?
答: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内的《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内查看。
如下图:当期新增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上期结存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等栏次可查看企业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


问题4:企业本月如需使用留抵退税额抵减城建税计税依据,怎么操作进行抵减?
答:系统会自动识别,抵减城建税计税依据。
如下图:纳税人本月一般计税应补税额为69367.31元,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69367.31元,本期应补(退)税(费)额0元。(相应的,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发生变动)
问题5:企业本月附表五内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大于0,但是申报后,未进行抵减城建税计税依据,需缴纳城建税?
答:此类问题常见于纳税人申报产生的增值税税额非一般计税方法产生。如:系“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政策规定:“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故未抵减。
如下图: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内销项税额为0,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0.00元,故未抵减,需缴纳城建税及附加,且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未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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