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的最终下场小牛在线送检阶段维权解读

发布于 2021-09-01 11:12 ,所属分类:中小学阅读学习资料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上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 鲁迅《狂人日记》

【个人声明】


本人周敬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的全部合法权利,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在文章中表述的情况和发表的言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姓名:周敬强
居住地:哈尔滨市
电话13810221993(同号)
身份证号:231084197404152231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敬强

2021年08月29日


我知道他们很无耻,没想到他们竟然如此的卑劣,甚至是邪恶。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毁灭证据,掩盖真相,藏匿资产,欺瞒公众,通过黑箱操作最终将出借人的血汗钱彻底侵吞掉。当你质疑他们时,他们让你拿出证据来;当你把证据甩到他们脸上时,却发现他们根本没要过脸。你能看到的,只剩下他们贪婪的丑态和难看的吃相!

—— 【强哥评述】


2021年08月23日傍晚,小牛在线案件由深圳市南山经侦移交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南山经侦对小牛在线案件的整个侦办过程,全程处于黑箱操作状态。不仅如此,南山经侦不遗余力地与出借人进行周旋,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阻挠出借人搜集整理小牛在线的违法犯罪证据。小牛在线宣布良退之后,其网站几乎就没有真正正常过。2021年06月27日,小牛在线APP关停,南山经侦给出的解释是:“证书过期,无法更新版本”。2021年08月25日下午,也就是小牛在线案件移检的第三天,小牛在线网站所有显示出借项目的页面全部被切断,无法正常打开。南山经侦曾经在钱罐子使用过的“套路”,如今在“小牛在线”重演!
值得庆幸是,经过近半年夜以继日的努力,出借人已经采集到了足够充分的数据和证据,证实小牛在线的“诈骗”罪行以及关键的资金去向。为小牛在线的长期维权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小牛在线案件移检的第三天,小牛在线网站(www.xiaoniu88.com)的所有项目页面就被全部切断无法显示了。难以想象,他们竟然如此迫不及待地再次使用了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他们的目的无非是为了通过隐藏项目信息,一方面隐匿资金去向的线索,另一方面防止出借人发现移检材料中的漏洞和破绽。他们已经制定了非常周密的计划以及实施步骤,如同在拍一部戏,剧本早已经写好,每个部门的每个人按照自己的角色进行表演就行了。

闷杀几万人【钱罐子】和闷杀十几万人【小牛在线】的方法和步骤都是一样的。只要戏台不被拆掉,他们就会继续表演下去。他们不在乎自己的演技有多拙劣,也根本不会在乎观众【出借人】的感受,尽管“衣食父母”【执法为民】的说辞天天挂在他们嘴边上,因为脸面这种东西对他们来说,并不具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和价值,远不及利益来得更实惠些。
如果政法系统评选“奥斯卡”,南山经侦和南山区检察院可谓是“众望所归”、“非他莫属”。
我们来看一下,在闷杀“钱罐子”之后,南山区检察院是如何对其所作所为向出借人代表进行解释和答复的。

这是2021年05月24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向“钱罐子出借人代表出具的一份答复函,里面就“钱罐子”出借人就“钱罐子案件在侦办、公诉、审判过程中提出的质疑进行了回复。重点内容在倒数第三段。

……小牛在线、小牛私募两个平台的涉案人员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侦查,钱罐子平台负责人杨雄杰等人的处理结果与小牛在线、小牛私募案件的处理情况整体协调一致。
南山区检察院一不小心把“整体协调一致”的剧情透露了出来。也就是说在案件未审未判之前,“小牛在线”和“小牛私募”的案件性质已经被“整体协调一致”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南山经侦也是按照预设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证据采集和案件移交。
“整体协调一致”的剧本中,南山经侦南山区检察院相互配合成为了“一对CP”,再将案件移送南山区法院进行审结于是,深圳市南山区的公、检、法系统,堂而皇之地成为了炮制P2P冤假错案流水线
所谓“闷杀”,就是无论你如何挣扎和反抗,都难以摆脱剧中人物的命运,而且最终让你无法发出声音来。P2P案件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审结之后,出借人就不再是“被害人”,而是被定性为“非法参与人”,出借人作为“害人的合法维权身份和地位被彻底剥夺了。
通俗一点理解,南山区检察院给“钱罐子”出借人的答复的意思是这样的:
“钱罐子”的出借人不用对判决感到不公和委屈,因为“小牛在线”和“小牛私募”的判决结果和“钱罐子会是一样的,你们放心,南山区检察院有计划、有能力、有信心让这三个平台的案件,在处理结果上“整体协调一致”。
当“小牛在线”和“小牛私募”的案件尘埃落定之时,南山区检察院就可以充满自信的答复“小牛在线”和“小牛私募”的出借人:
你们也不用感觉到不公和委屈,因为“钱罐子”的案件我们就是这样处理的,而且我们用事实证明,三个案件的处理方法和结果都是一样的,确保了“整体协调一致”。
P2P出借人维权的合法身份和地位是如何被司法部门“依法剥夺”的,深圳市南山区的公、检、法系统为全国树立了“标杆和“榜样”。请听下面这段录音:

他们每一个都是“戏精”,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你往最坏处想,大体不会错。

—— 【强哥评述】


2021年08月26日 15:41:20,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小牛资本管理集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2021年08月26日 15:43:22,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犯罪嫌疑人李先林、刘金科等1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2021年08月26日 15:43:22,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犯罪嫌疑人郑伟博、章强等3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至此,小牛资本,小牛私募,小牛在线三个案件全部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向检察院移交。

这三份通告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每一个数字,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个人名,都应该引起出借人的高度重视,逐字逐句地进行阅读、思考和揣摩都是完全有必要的,因为这里面包藏着他们的动机和意图,以及漏洞和破绽。

粗略地浏览之后,就不难发现如下问题:

01

案件移交与管辖


小牛资本案件移交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而小牛私募和小牛在线的案件移交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如此处置案件的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动机又是什么?

为什么不将三个案件全部移交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小牛私募案件涉及到的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不在南山区,为何要移交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为什么小牛资本的案件没有移交给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而是移交给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小牛资本、小牛私募、小牛在线三个案件在犯罪人员和管辖权上,为何要进行“硬切割”?

三个案件是并行审理,还是先审小牛私募和小牛在线,然后基于小牛私募、小牛在线、钱罐子三个平台的犯罪事实基础之上,再审理小牛资本的案件?

02

被害人的身份和权利


在三份公告中,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是以小牛资本管理集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标题发布的公告,并且附了一份通用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两则公告中,均没有被害人权利义务的告知事项。

有人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某窗口工作人员称:“为人民服务”,但却不为当事人服务,逻辑和解释是这样的:

01.我们为“人民服务;

02.因为你只是一个人,并不能代表“人民

03.所以我们有理由不为你提供服务。

南山经侦、南山区检察院、南山区法院,已经联合“闷杀”了“钱罐子”的出借人,“钱罐子”的案件已没有“被害人”,法律地位决定诉讼地位和权利。“被害人”的法律地位丧失后,与之相关的权利就被剥夺了。

“小牛在线和“小牛私募”的剧情和发展就是“钱罐子”的翻拍。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为了解决“被害人”难以“自洽”的问题,可谓是“煞费苦心”。作为司法机关,他们对法律的熟悉程度远在普通百姓之上,他们可以使用法律伸张正义,也可以使用法律祸国殃民。

他们是否把心思用在了给P2P出借人挖大坑上,不要听他们是怎么说的,要看他们是如何做的。

剧情的设置和发展是这样的:

01.拆分案件,将小牛资本小牛在线小牛私募移交至不同的检察院管辖处置,由不同的法院进行最后的审判;

02.“小牛在线”和“小牛私募按照“钱罐子”的操作模式进行操作,以求达到“整体协调一致”的目的和效果,也就是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公诉和审判,从根本上消除“被害人”所带来的麻烦;

03.公诉审判一个涉嫌诈骗的案件不可能没有“被害人!”,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所有“被害人”都能看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是这样处理和解决的: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看似合理、合法的理由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被害人”发布了一份通用版的权利义务告知书,来解决“被害人”告知的法定义务问题。

然而告知书中的这段话(第五段)可谓是漏洞百出,完全经不起推敲和质疑。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质疑一:“被害人人数众多。具体有多少?如果难以统计数据,是否可以进行界定?是否包括“小牛在线”、“小牛私募”和“钱罐子”的全部合法出借人?

质疑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是哪一条哪一款的规定?具体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质疑三:“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按照已知的公开信息,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向检察院移交案件的时间是2021年08月23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的时间是2021年08月26日。在这3天的时间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了多少数量的被害人?用何种方式联系的?具体是哪些人来联系的?向南山经侦已经递交过报案材料,并领取了报案回执的出借人算不算“被害人”,这些人是否联系和送达了告知书?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是哪部分受害人?这部分受害人数量有多少?

质疑四:“小牛在线”、“小牛私募”、“钱罐子”出借人依据什么来判定自己是否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告中的“被害人”?靠“自行认定还是“自我猜想”?

质疑五:一个涉案金额达千亿,损失金额过百亿的大案要案,每一处的工作都应该落到实处,如此轻率敷衍意欲为何?

…………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如果真的想要解决告知书送达的问题,有很多种途径和方法,至少可以开通一个“被害人”自助确权申报的入口,或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服务号”的已确权认证的出借人数据作为部分“被害人”的名录予以公示。

非不能为,实不为也!为什么???

根据过去已发生的剧情,小牛在线的出借人完全可以预知剧情的发展和结局:

剧情一: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权利义务告知书(通用版),让“小牛在线”和“小牛私募”的出借人误认为自己是“被害人”;

剧情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小牛在线”移检案由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理由,将“被害人”合法权利进行搁置;

剧情三: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小牛在线”案件进行审结,从而依法剥夺“小牛在线出借人作为“被害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小牛在线”出借人面临和“钱罐子”出借人相同的结局和困境。

【此处建议“小牛在线”的出借人回到第一节末尾位置重听一遍录音】

大结局:“小牛资本”案件以“非吸”+“集资诈骗”判决结果结案,但“小牛在线”的出借人无法证明自己是小牛资本案件“受害人”。因为你手里没有收到过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而且你所在的平台“小牛在线”已经被以“非吸”案由审结,你只是“非法参与人,不是“被害人”。

你以为你是“被害人”,他们正在把你变成“不是被害人”。

“小牛在线的出借人最终如果想要讨个说法,必将陷入“罗生门”的甩锅泥潭之中,在多个机关部门之间辗转奔波,直至耗尽自己的意志和精力。

多么缜密的心思,
多么精巧的布局!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告中显露出来的问题可不止这么一点。

“小牛在线”的出借人可以来玩一下“一起来找茬”的游戏。

01

损失人数虚增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布的犯罪嫌疑人郑伟博、章强等3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第四段内容如下:

2020年05月09日,“小牛在线发布《平台网贷业务良性退出公告》称决定退出网贷行业,逐步结清存量网贷业务。当时公布的数据是:“小牛在线累计成交额1171.7亿元,当前借贷余额104.2亿元,利息余额19.2亿元,当前出借人数为11.58万人。”

小牛在线”通过“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服务号”进行确权投票时,发布的已确权人数为“96794人”。南山经侦向南山区检察院移交案件,损失人数如何变成了“15万余人”?那3万4千多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更何况,根据已掌握的线索和证据,除了作为超级借款人和超级出借人身份出现的“杨立能”之外,仍有一定数量的“双重身份”的人员存在。也就是说“小牛在线”操控的非法洗钱账户不止“杨立能”1个,而是一批。这些虚假账户不仅没有进行彻查,如今又凭空多出来了至少3万4千多人,南山经侦的办案水平也是够高的!

02

损失金额缩水

“小牛在线发布退出公告时,确认待偿的借贷余额为104.2亿元,待偿的利息余额为19.2亿元。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布的通告却变成了“实际损失金额约为人民币89亿余元”,不仅利息余额被抹除,连已确权的本金也大幅缩水。
对此,案件侦办负责人答复竟然是“充提差”!“充提差”最早就是深圳提出来的反人类的流氓提法,本P2P出借人称之为“白嫖”,如今这么令人恶心的计算方法,竟然被堂而皇之地应用到了“小牛在线”案件侦办的移检材料中。此种行径究竟是为了帮助犯罪分子减轻罪责,还是为了从数学计算方法上提高案件的追赃挽损比率

03

案情未审先定

众所周知,在刑事案件未审结之前,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也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案情未经控辩质证和认定,不应以“定性的口吻和腔调向公众发布。

然而,2021年08月26日 15:41:20,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小牛资本管理集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中,第四段是这样表述的:

质疑一:小牛资本集团从2017年9月开始,就开始胡作非为,监管部门都干什么去了。后来的“小牛在线”平台的“随心牛”、“安稳投”、“优享牛等项目标的是如何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的?“小牛在线”的“思想工厂”和“党建”又是如何发展起来的?这“过百亿的大坑”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质疑二:“所募集的资金大部分未用于能实际产生收益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使用极不负责任甚至直接非法占为己有,肆意挥霍,如此言之凿凿的“定性”的事实依据是什么?有没有经得住质疑的司法审计报告作为依据基础据称,相关的审计只是初稿,最终的定稿目前并未提交,而且所谓的审计报告是否是“司法审计报告”仍未明确。

质疑三:“未产生收益”、“直接非法占为己有”、“肆意挥霍”,而且是从2017年09月开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究竟想要通过这则公告向公众传递怎样的信息?是打算告诉公众“你们出借的钱,绝大部分都被挥霍一空了”?

质疑四:如此用心良苦的公告,究竟是何人授意定稿发布的?

“小牛系”的案件,正在逐步演变成为“遭受经济损失和不公待遇的人民大众与“深圳市政法系统塌方式腐败犯罪团伙之间的抗争。

原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虽然已调任它职,但他的所作所为,老百姓都记得,终究会等到他被清算的那一天。

“小牛在线”的资金真的都被挥霍掉了么?

100多个亿,如果是你,你能挥霍掉多少?

彭铁又不是赖小民,一栋楼养100多个情妇。

那么钱都去哪儿了?

彭铁是从邵阳普通百姓家走出来的一个放牛娃,非富非贵。曾就职于大公司成为高管,后到深圳创业。他骨子里有几分挥霍无度的基因?又如何能养成“败家子”的习性?

纵观“小牛系”发展的历史,彭铁不能说是一个无能之辈,他的眼光、魄力和能力,非一般人所能企及。“小牛系”的土崩瓦解的根本原因,是他忘记了一句话:“商人不能和官员走太近”。

有理由、有证据表明,彭铁以为自己编织了一张庞大的关系网,殊不知自己最终却陷入网中,成为被捕食的猎物,最终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不只是彭铁包括他的胞兄彭钢,正值风华正茂之时的侄子彭最鸿,他的女人王添威,还有关系不明的彭氏成员彭林,都将面临着牢狱之灾。

小牛在线”(包括:“小牛资本”和“小牛私募”)的立案时间节点非常蹊跷,很多人都感觉“错愕”,当时各种猜测都有。事件发展到今天,大体轮廓已经浮现。以彭铁为代表的彭氏家族,并不位于食物链的顶端,上百亿的利益足够令“上层掠食者”垂涎三尺,彭铁及其成员在这些人眼中由合作者变成了可以替罪的羔羊。其实面临着被“闷杀”命运的,不仅仅是“小牛在线”、“小牛私募”和“钱罐子”的出借人(受害者),也包括曾经风光无限,如今身陷囹圄的彭铁及其家族成员,以及和他一起打下天下的弟兄们。

一位良知尚存为某平台担当在南山区检察院阅卷职责的律师,说过这样一段话:“所有人都知道是诈骗,但证据、口供和材料指向的却是“非吸”。他们知道如何讯问记录,以及递交哪些材料,能够满足想要的结果”。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小牛在线”的案子里。

聊天记录中发的关系图就是下面这张图。

尽管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公告中声称,小牛资本从2017年9月开始就已经陷入困境,而事实并非如此。“小牛在线”陷入兑付危机的时间是在2018年07月份,彼时,正是一波全国P2P小平台发生暴雷潮的时候。

当时大家对这件事并不那么敏感,回过头来看,如果“小牛在线”的底标都是真实的,那么其他平台的暴雷并不应该引发“小牛在线”的整体兑付危机(包括所有的“安稳投产品和“随心牛”产品),能够合理解释导致这种状况发生的唯一原因就是:“小牛在线”存在大量的二次投资项目,而这些二次投资项目的回款出现了问题,从而引发“小牛在线”出现系统性兑付危机彭铁当时的想法和我们出借人很类似,他天真地认为那些二次投资项目的回款只是时间的问题。但是,他没想到的是,那些他所仰仗的和他称兄道弟的人,有一天会变成“超级老赖”,而那些人是他惹不起也不敢翻脸的人。那些人也一定曾经给到过彭铁相应的承诺,不然“小牛在线”(包括“小牛资本”和“小牛私募”)也不可能硬撑到2021年01月08日才立案。

“小牛系”整体倾覆的根本原因在于:

01.上层掠食者明确地知道了“风向”;

02.“小牛系”出借人四分五裂,一盘散沙;

03.有机会、有条件将“放牛娃”和出借人一起“闷杀

干一次丧尽天良的事,够吃几辈子”,如果是你,会如何选择?!

其实,“小牛在线”的资金去向没有那么难查,列出一份线索清单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

01

“金一文化”系资金流向

02

“中科云富”系资金流向

03

“同洲电子”系资金流向

04

“西安金融超市”系资金流向

05

“彭氏家族”系资金流向

06

“大额机构标”资金流向

07

小额散标及老赖坏账

08

虚假账户的数量及流水

09

诱导打折下车的金额及非法所得

10

高管工资及奖金

11

员工工资及奖金

12

党建活动的开支和花费

13

广告公关费用

14

审计咨询费用

15

经营缴纳税金

16

金融协会会费

17

雇佣水军费用

18

查冻关联账户清单及余额

19

清缴固定资产清单与估值

20

其他费用和开支

21

境外资金去向及金额

除以上资金流向外,还应重点查一下,彭铁是否存在涉嫌行贿官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罪行,尤其是那些甘心情愿的为“小牛系”站台和充当保护伞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01.原深圳市市委书记:王荣
02.原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
03.小牛在线金融专班负责人:彭晓军(科长升任处长);
04.南山经侦小牛专案组负责人:胡晓锴(副大队长);
05.南山区高新园区派出所警官:许少波(三级警督)。

之所以在“资金去向线索清单中,提到“雇佣水军费用”一项,并不是因为此项金额有多么巨大,而是因为这些被雇佣的人员犹如恶犬,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极尽所能给维权骨干泼脏水、甚至是进行恐吓;分化和瓦解出借人;为“小牛系”诈骗案件的查办拖延时间;为“小牛系审判的“暗黑操作寻找借口,开脱责任;将对外矛盾向出借人内部引导和转移。
可以确定的是,深圳的胡春林就是其中之一。
每次重要事件推动的时间节点上,胡春林都会窜出来开始他的拙劣而又卖力的表演。当然他也不会错过“移检阅卷”这么重要的事件。自诩为“师德师表”的胡春林这一次又代替某些幕后的势力向维权骨干发出了死亡威胁。

他反复强调,应该把推动维权的几个人抓起来杀了,以后再给他们平反都行。其言辞恶毒、用心阴险,尽展丑恶嘴脸,毫无廉耻之心。出借人在看清他真实面目的同时,还要记住他长相,有朝一日在深圳见到他的时候,可以朝他脸上啐上几口唾沫。

只要还有恶犬狂吠咬人,就说明它幕后的主子还没有垮台,更不会知难而退,他们还在负隅顽抗,祸患人间。

2021年08月23月,“小牛在线”案件移交检察院;
2021年08月25日,“小牛在线”网站所有出借项目页面被封锁阻断
2021年08月26日,检察院发布相关公告;
2021年08月27日,出借人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小牛在线”通过网站和媒体进行虚假宣传,应定性为“诈骗”而不是“非吸”,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称不知情,要求出借人提交证据;
2021年08月28日,“小牛在线”网站所有资讯类页面(包括:新闻、项目介绍、信息披露、公告)被封锁阻断;
…………
南山经侦负责侦办“小牛在线”案件的副大队长,曾经信誓旦旦地保证“小牛在线”的网站不会关停。现在网站确实没有完全关停,但已经和彻底关停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

这不是在查办案件,这是在毁尸灭迹,这是在“耍流氓”!
他们正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怎么能不心虚,不害怕。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只是手段未免太下作,下手未免太着急了些。

要用“流氓的逻辑思维"去认知和理解所发生的一切,并付诸行动。

他们所反对的,他们所破坏的,他们所藏匿的,他们所害怕的,就是出借人应该“逆向而行的。

出借人如果想突破困局,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目标和方向,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和手段都是为了最终实现目标和方向。

01

维权的目标和方向

A.坚决捍卫出借人作为“被害人”的合法地位和权力;

B.做好与深圳市政法系统贪腐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各项准备;
C.在每一个重要的节点,都要奋起反击,全力抗争;

D.本息不回,维权不止。

02

维权的心理状态和准则

A.别报任何的幻想,哪怕是一分一毫;

B.要么选择自救,要么信任和支持他人;
C.远离对错是非,不做无谓的争论

03

维权的方法和手段

A.积极参与移检阅卷聘请律师的资金募集活动(具体看各群通告);
B.积极投诉举报南山经侦封锁阻断“小牛在线”网站页面(数据信息)的卑劣行径,要求即刻恢复“小牛在线”网站的正常运行;
C.通过阅卷,发现案件侦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提取相关的证据和材料,递交法律文书,尽全力推动案件在正常轨道上进行;
D.汇总整理各种与平台违法犯罪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E.汇总整理在维权过程中,分散在各处的图片、视频、音频文件;
F.倡导出借人借鉴其他平台的经验,建立区域性维权群;
G.推选出维权核心小组,并给予充分的信任和支持;
H.积极参与行动,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I.一致行动,坚持不懈,日拱一卒,水滴石穿。

结束语


人的一生会面临很多次重要的选择,不同的选择也决定了不同的命运。如果你把自己活成了毫无反抗精神和反抗能力的"韭菜",就难以摆脱一次次被收割的命运。
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深圳市政法系统贪腐黑恶毒瘤不除,不仅仅是出借人成百上千亿的血汗钱会被掠夺,深圳改革开放40年的成果也会化为齑粉、灰飞烟灭!深圳将彻底沦为诈骗之城,腐败之城,罪恶之城!
在一个契约精神和法治精神逐渐丧失的社会,如果无人挺身而出捍卫公平和正义,人间将会变成弱肉强食的地狱。老弱病残,皆难幸免。

周敬强 于哈尔滨 ·北岳新城

2021年08月29日 星期日

END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Whatever has happened before will happen again. Whatever has been done before will be done again. There i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

——《圣经》•【传道书】第1章 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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