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级法大考研:民法学动产抵押登记中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范围和效力!

发布于 2021-09-04 13:04 ,所属分类:司法考试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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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

登记对抗主义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含义

情形

抵押财产转让


法律规定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解读

善意第三人是指在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情况下受让,且已经实际占有抵押财产的抵押财产受让人

不得对抗是指不得就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情形

抵押财产出租


法律规定

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转占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解读

善意第三人是在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动产上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情况下承租,且已经实际占有抵押财产的抵押财产承租人;

不得对抗是指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影响。

注:如果在订立抵押合同前就已经承租,根据民法典第405条的规定,租赁关系本就不受抵押权影响,司法解释规定的是订立抵押合同后才承租的情况


情形

保全或者执行抵押财产


法律规定

抵押人的其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或者执行抵押财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或者采取执行措施,抵押权人主张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

善意第三人是指人民法院已经依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或者采取执行措施情形下的其他债权人;

不得对抗是指不得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注:此处之所以未要求其他债权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动产上已经订立抵押合同,是为了落实民法典消除隐性担保的立法目的


情形

抵押人破产


法律规定

抵押人破产,抵押权人主张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

善意第三人是指抵押人破产情形下的其他债权人;

注:此处同样未要求其他债权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动产上已经订立抵押合同


通用情形

在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等合同中,出卖人、出租人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善意第三人”的范围及其效力,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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